注册香港公司

联系我们

    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25F
    邮箱:gticrHK@163.com
    电话:0755-22318285
    24小时热线:13699755716 潘小姐

香港对营商利润征税的准则

日期:2015年07月27日 点击:

 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,向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、专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征税。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,才须予以征收利得税。

  简而言之,任何人在香港营商,但其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方所获得,则不须在港就有关利润缴税。

  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税准则,与香港采用的地域来源原则不同。这些地区对在当地营商而从全球所赚取的利润,包括得自海外的利润,都予以征税。